1977年12月31日至1978年1月15日,公安部召开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联系公安战线的实际,深入揭发、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全盘否定建国后17年的公安工作,迫害公安干警,破坏公安机关的严重罪行,初步分清了路线是非。会议总结了历史经验,提出公安工作应当坚持“八个一定要”:一定要分清敌我,把专政矛头对准一小撮阶级敌人;一定要贯彻在党委领导下通过群众肃反的路线;一定要加强公安专业工作;一定要执行党的对敌斗争政策;一定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一定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一定要恢复和发扬公安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会议分析研究了公安战线的形势,确定了今后工作的方针、任务。
1978年1月11日,华国锋为正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写了题词:“要加强公安工作和社会主 义法制。在会议期间的1月12日,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华国锋等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接见了会议代表。会后,中共中央批转了《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纪要》。
1月14日上午,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全体代表,公安部全体干部职工,北京市公安局的干部和民警代表,共2300多人,隆重集会。8名女民警抬着华国锋题词手迹和巨幅放大题词牌,走向主席台。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宣读华国锋题词,公安部长赵苍壁代表党组和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领导小组在大会上讲话。这次会议的召开和传达贯彻,对于澄清思想,端正方向,恢复和加强公安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华国锋为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题词消息和手迹发表在1978年第1期《人民公安》杂志(复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