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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钢:艰难的转型——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的农业议题(4)

2011-09-01来源:中共党史研究编辑:

 【接上一篇】


农业和农村领域的“左”,恐怕首推“农业学大寨”问题。从60年代开始,大寨大队由一个灾后重建的典型,经过历次政治运动后逐渐“叠加”其经验,最后演变成“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共产主义风格”、实行以大队所有制为核算单位的样板,并且被确定为发展农业的方向。这次会议的农业文件再次要求,发展农业必须“坚持农业学大寨的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决定》(讨论稿)(1978年11月9日)。]谭震林发言,提议把“方向”二字去掉。他说,方向应该是社会主义。大寨精神是好的,基本经验是对的,但是各地的情况不同,总不能用一个大寨概括起来。[谭震林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华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6日)。]

1958年建立的人民公社,一直被认为具有极大的优越性,誉为“通向共产主义的桥梁”。农业文件断定它在过去20年来“经受了种种严峻考验”,“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具有极大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决定》(讨论稿)(1978年11月9日)。]。习仲勋认为文件不符合实际。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是不是经受了种种考验?他的看法是,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体现得不是那么大,有些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和合作化时差不多,有些还不如合作化的时候,现在很有必要对过去20多年的农业做个基本估计。[习仲勋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4日)。]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这种把政府与经济组织合为一体的制度,长期以来混淆了两者本应分殊的职能。浙江省委第一书记铁瑛认为,政社合一的结果,往往产生以长官意志去领导、组织集体经济,集体所有制得不到尊重,挫伤集体经济的积极性[铁瑛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华东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7日)。]。

基本核算单位向生产大队过渡,是一条被认为是向更高的公有制进步的大寨经验,但却受到许多与会者批评。天津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说: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过渡的问题,可以不写,从过去的实践看来,这种做法曾造成很大副作用[陈伟达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华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8日)。]。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彭冲认为,农村政策言而无信是一个重要教训,明文规定这不变、那不变,实际上老是在变,老不兑现,“收自留地”、“穷过渡风”不停地刮。张春桥在1976年搞了200多个大队的过渡,有1/3根本不具备过渡的条件,1/3很勉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彭冲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华东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7日)。]新华社社长曾涛质疑,现在提出过渡有没有根据?如果有,根据是什么?如果根据不足,还要保留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30年不变的规定[曾涛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8日)。]。

有与会者还由此提出灵活经营的主张。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提出,在维护集体所有制、正确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下,要解放一点、搞活一点,例如建立作业组,实行生产责任制和超产奖励;又如山区给社员留一点自留地,允许养少量的小牛等牲畜[江渭清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华东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8日)。]。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张香山干脆提出了包产到户的问题:现在定额管理方法各异,但对产量要不要落实到组和户并超产奖励,群众心有余悸,就是怕说包产到户。文件也说不许包产到户。究竟什么是包产到户?什么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变,又不剥削他人,包产到组或户,这是不是资本主义?[张香山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华东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8日)。]中宣部副部长朱穆之说,过去往往首先看到农民的自发倾向,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一时也搞得很乱。“不堵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这句话也要研究。对农民来说,到底是先堵还是先迈步?农民收入增加了,富裕起来了,才能逐步克服自发倾向,堵住资本主义的路。[朱穆之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5日)。]

 《人民日报》总编辑发言,提出了一系列问题:高级社发展到人民公社究竟是早了还是晚了,是快了还是慢了?公社化是促进了生产力还是破坏了生产力?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究竟发挥了什么优越性?所谓“公”,实际上搞的是“共产”、平均主义、一平二调。人民公社政社合一,这种组织形式究竟怎么样?公社实际上搞的是党政社合一,反对了社长一长制,实际搞的是书记一长制,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来办农业。学大寨以后产生什么效果,好在什么地方,不好在什么地方,是正作用多,还是副作用多?在初期,提倡学大寨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现在我们要搞农业现代化,还把大寨当作我们农业现代化的方向,切不切合实际?关于所有制改变的问题,我们有些人对究竟什么是共产主义,搞得不对。毛主席说,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是一百年甚至几百年,我们才搞了二三十年就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能行吗?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毛主席曾经说至少三十年不变,“条例”没有必要写上“要积极为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过渡创造条件”。个体农民究竟是早消灭好还是晚消灭好?用强迫的办法过早地消灭个体经济有什么好处?什么叫单干?个体经济是不是就是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体农民靠自己劳动进行家庭副业,不剥削别人,这叫资本主义吗?让农民搞点家庭副业能出资本主义吗?[《人民日报》总编辑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西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8日)。]

这些也只是讨论中的很小一部分材料,但也同样能够大体覆盖与会者对农业落后和农村贫困原因的分析。农业学大寨、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基本核算单位过渡、自留地、家庭副业、社员分配等等,这些长期被视为天经地义的问题,在会上被广泛触及。以会上反思的逻辑,农村改革的思路和主张(包括像包产到户这样的主张)应该呼之欲出。


<三>

然而,不能不指出,除了零星的与会者外,多数与会者(包括具有明确反思倾向的与会者)关于农业问题的思考,大体还是恢复到60年代“大跃进”失败之后农业调整的思路,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标志的农村改革的思路尚未达成共识。

从会议讨论的材料看,对农业问题的认识仍然有一定限度。比如学大寨问题,尽管人们提出了质疑,但大都是先基本肯定大寨经验,甚至认为大寨经验一定要学,要宣传,要维护毛主席树立的红旗,绝不能砍红旗。[曾涛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18日)。]比如人民公社问题,人们对基本核算单位向生产大队过渡的时间、条件有疑问,但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则完全坚持,不少与会者认为发展农业主要还是靠人民公社,把人民公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制度搞对了,农业才能上去,农业发展才有个高速度。[王恩茂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的发言(1978年11月24日)。]还比如政社合一的体制问题,与会者意见并不一致,有些人建议政社分开,也有些人不赞成改变政社合一的体制,而主张继续维持。至于对实行包产到户这类生产责任制,会上的意见更是零星,还不是多数人的主张。

经过一再修改的农业文件,折射出了与会者思想上的突破和局限。一方面,谨慎估量30年农业发展的成就,不再称以不到世界7%的土地养活了超过世界1/5的人口的“了不起的成就”,承认近20年的农业发展速度不快,同人民需要和四个现代化的需要“存在着极其尖锐的矛盾”;另一方面,不加分析地全盘肯定个体农业改造的“伟大胜利”。一方面,认定社队的多种经营是社会主义经济,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绝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另一方面,又要求发挥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说服教育少数农民克服“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一方面,不许任意搞所有制的“穷过渡”;另一方面,强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适合于目前农村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许包产到户,也不许分田单干”[《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1978年12月12日)。]。值得一提的是,两个“不许”在最初的稿子里并没有写,反倒是经过修改后加写进去的。变革的艰难和复杂由此可见一斑。■

(该文摘自《中共党史研究》杂志201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