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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兵:1977年中央工作会议研究(3)

2010-02-01来源:中共党史研究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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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若干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回答』

1977年中央工作会议是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下召开的,小组讨论气氛活跃,大家畅所欲言。当然,鉴于当时全党的思想认识状况,这种宽松的环境还不足以凝结形成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的大势,更不足以形成改革开放的大势,但是它有利于大家开诚布公地对一些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展开讨论和探索,体现了一种进步的倾向和力量。

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的小组讨论中,与会代表对若干重大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对被极左思想混淆的重大理论问题提出质疑

韦国清发言指出,“四人帮”歪曲和篡改的理论,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中央应该组织力量从理论上加以系统阐述。例如,对“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等问题,需要在思想理论上澄清。他还认为,在当前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要十分注意发挥地方基层的积极性,要真正做到两条腿走路,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意见还不完全一致。中央各部门和地方都有困难,就要沟通思想,上面知道下面的情况,下面也知道上面的情况。另外,现在各地机构臃肿重叠,人浮于事的现象很严重,要精简机构,精兵简政。但同时要特别注意对老同志的安排,中央要成立特别的专门机构,以调动老干部的积极性。(韦国清在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讨论中的发言(1977年3月11日))

胡耀邦在小组发言中说,目前总的形势是好的,人心舒畅,局势稳定,经济好转,前途光明。但是,也有困难和不利因素。最大的不利因素是“四人帮”在政治、思想、组织方面散布的流毒和影响远远没有肃清。“四人帮”在思想、理论上造成的混乱,必须以极大的努力把它纠正过来。(胡耀邦在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讨论中的发言(1977年3月12日))

朱穆之发言说,参加民主革命的有无产阶级革命派,有资产阶级民主派。我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在毛主席为领袖的无产阶级革命派领导下取得胜利的,怎么能说参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都是资产阶级民主派,到了社会主义革命阶段都成了“走资派”?成了革命对象?什么是“资产阶级法权”,也被“四人帮”搞得很乱。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要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把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看做是仅凭主观意志决定的问题,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其他如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如何培养接班人,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影响都很大。(朱穆之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讨论中的发言(1977年3月13日))

(二)关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主张学习和借鉴

在小组讨论和发言中,不少代表对企业管理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出了建议。有代表指出,企业管理到底怎么搞,现在一个企业就像一个小社会,企业党委除了抓生产,还要管理教育、公安、商业等,这样的企业是办不好的。另外,企业又开始强调搞劳动竞赛了,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方法是否要改进?除了政治上奖励外,要不要搞物质奖励?怎么搞法?需要关注。

为了满足代表们提出的了解国外经济发展情况的要求,熊向晖代表有关部门在会上专门介绍了国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评价、美国的农业现代化问题以及有关引进先进科学技术材料的问题,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极大兴趣。

(三)要求重新评价邓小平及天安门事件在第一阶段小组讨论的最后一天,陈云的发言触及了当时最敏感的问题。3月13日,陈云在书面发言中提出:/我对天安门事件的看法:(一)当时绝大多数群众是为了悼念周总理。(二)尤其关心周恩来同志逝世后党的接班人是谁。(三)至于混在群众中的坏人是极少数。(四)需要查一查-四人帮.是否插手,是否有诡计。因为天安门事件是群众关心的事,而且当时在全国也有类似事件。邓小平同志与天安门事件是无关的。为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需要,听说中央有些同志提出让邓小平同志重新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是完全正确、完全必要的,我完全拥护。”(《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0页)

王震也在会上呼吁,要让邓小平出来工作,要为天安门事件平反。他说:邓小平政治思想强,人才难得,这是毛主席讲的,周总理传达的。1975年,他主持中央工作和国务院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他是同“四人帮”作斗争的先锋。“四人帮”千方百计地卑鄙地陷害邓小平。天安门事件是广大人民群众反对“四人帮”的强大抗议运动,是我们民族的骄傲。谁不承认天安门事件的本质和主流,实际上就是替“四人帮”辩护。

陈云、王震等人的发言得到了许多与会代表的赞同。

中央工作会议小组讨论的活跃气氛,反映了党内不少人特别是老同志希望形势有更明显的改善。这样的党内环境,推动了中央工作会议取得一些积极成果。

(四)对若干重大政治问题的回答

对于当时党内外新的思想理论动向,3月14日,华国锋代表党中央在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给予了正面回应。

第一,关于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捍卫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历史地位的问题。

讲话指出,我们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需要特别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坚决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革命的方向和路线,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全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3月14日))从讲话的指导思想上看,提出“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问题,主要是考虑到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的原因。国际原因是指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讲话提到,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捍卫列宁的旗帜,把十月革命开创的事业推向前进。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大反斯大林,走向了背叛革命的道路,丢掉了列宁和斯大林两把刀子,“帝国主义反动派高兴,修正主义得势,革命人民遭殃” (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3月14日))。国内原因是针对在捍卫毛主席伟大旗帜问题上出现的“认识不足”和“政治上发生的动摇”。对于这种国内情况,讲话提及了两种具体表现:一种表现是党内外对“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和天安门事件的问题”的议论,另一种表现是社会上流传的政治谣言。对于前一种表现,讲话明确表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要有一个根本的立足点,问题就能准确地、妥善地解决,离开这个立足点,就会引起思想混乱,不但妨碍问题的解决,而且会给敌人以可乘之机。而对于后一种表现,讲话强调,站在维护毛主席伟大旗帜、维护党的利益的立场上,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同志提出善意批评和意见,当然是允许的,欢迎的,就是提的不对,也不要紧。但是,那种损害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和分裂贯彻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党中央的政治谣言、反动言论,必须给予坚决打击,不能任其自由泛滥。

应该说,关于捍卫毛主席伟大旗帜问题,并不是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新问题,从粉碎“四人帮”以来,党中央就一直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而中央工作会议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特色是,它较为全面、清晰地展示了党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认识角度和立论基础。

第二,确认恢复邓小平工作,但是对于全面恢复邓小平的政治地位提出了“水到渠成”、逐步解决的方案。

讲话在这个问题上表达了四层含义:(1)邓小平的问题、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毛主席决定的,批是必要的;(2)“四人帮”在批邓问题上另搞一套,违背毛主席的指示,破坏毛主席的战略部署,对邓小平进行打击诬蔑;(3)“四人帮”对邓小平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都应当推倒,比如,他们诬陷邓小平是天安门事件的总后台,经过调查,邓小平根本没有插手天安门事件,现在,经过五个多月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和多方面工作,解决邓小平的问题,条件逐步成熟;(4)中央政治局的意见是,经过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让邓小平出来工作,这样做比较适当,问题正在解决,要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3月14日))

实际上,经过努力,特别是党内老同志的积极呼吁和推动,到1977年初,恢复邓小平工作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中央工作会议明确表达了这个态度,而且会议在涉及邓小平的一系列敏感问题上,例如上文提到的“三株大毒草”、1975年全面整顿以及与天安门事件的关系等问题上,都作出了有利于恢复邓小平名誉的回答。

第三,继续肯定天安门事件的反革命性质,但是明确表示绝大多数参与天安门事件的人民群众的动机和愿望是好的。

讲话强调,在“四人帮”迫害周总理,压制群众进行悼念周总理活动的情况下,群众在清明节去天安门表达自己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当时去天安门的绝大多数群众是好的,其中许多人是对“四人帮”不满的、反对的,不能把他们包括纯属反对“四人帮”而被拘捕过的群众,说成是参加了天安门广场的反革命事件,凡是受到错误处理的群众,要按照中央1976年12月5日发布的文件解决(1976年12月5日中央文件,即中央第23号文件,该文件指出:“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经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经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经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消。”在该文件的最后部分,专门强调:“凡不是纯属反对四人帮,而有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党中央,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或其他反革命罪行的人,绝不允许翻案。”),这方面“实际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3月14日))。讲话肯定群众去天安门广场参加悼念周总理活动是正当合法的,但是并没有改变对天安门事件的定性,继续强调“/极少数反革命分子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进行反革命活动,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3月14日))。

可以看出,在当时全国人民普遍关注的若干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和处理上,讲话面对现实,表现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当然,讲话的主导思想也很鲜明,就是/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也就是讲话中提到的“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都必须维护;凡是损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须制止”,这是“两个凡是”思想的体现。(未完转下一篇)

(该文摘自《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