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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论:切实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979-03-25来源:人民日报编辑:

今天,本报发表了经党中央批准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告》。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文件,它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刻地阐明了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规定了纪律检查工作的任务和纪律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精神及其作出的各项重要规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于加强我们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的建设,保证全党工作重点的顺利转移,充分发挥党在实现新时期总任务中的战斗司令部的作用,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们党自从一九四九年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以来,担负着领导全国人民改造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党的状况如何,我们的千百万党员的状况如何,是不是保持和发扬党在战争年代培育起来的一整套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党员和干部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是一个关系革命成败的大问题。因此,早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向全党敲起警钟,谆谆告诫全党同志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党中央决定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在这以后一再强调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强调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决同违犯党纪的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对许多重大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使我们党更加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衷心爱戴。在全国解放后的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我们比较正确地处理了党内关系,并且执行了正确的纪律检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是正常的,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空前高涨,从而使我们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了民主革命的扫尾任务,特别是完成了三大改造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蓬勃发展。

但是,也正如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告所指出的,在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由于地位和环境的变化,一部分党员干部滋长了居功自傲、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党的民主集中制在一定程度上遭到破坏,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到干扰,一些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现象不能及时得到纠正,以致破坏了党内的正常生活准则,既影响了发扬党内民主,也影响了发扬人民民主,挫伤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革命积极性,使党和人民的事业受到损失。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需要,疯狂地破坏我们党,不但摧毁了我们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纪律检查工作,而且煽起了一股猖獗一时的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思潮,使党纪国法遭受严重破坏,使各种歪风邪气大肆泛滥,几乎毁坏了我们的党,毁坏了我们的国家。这个极其沉痛的教训从反面告诉我们,党在取得全国政权以后,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纪律检查工作不但不能丝毫削弱,而且必须认真加强;否则,无产阶级的政党就会变质,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变成资产阶级专政。

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党有着极其严格的组织纪律。过去,我们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夺取全国政权,是靠党的路线的正确,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坚强的组织纪律性。我们党在取得全国政权以后,要继续发挥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领导作用,同样要依靠党的路线的正确,依靠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坚强的组织纪律性。路线虽然正确,如果党员缺乏坚强的组织纪律性,党的正确路线也就无法贯彻执行。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曾经十分尖锐地指出:“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我们党的经验也一再证明,作为执政党的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在群众中发生影响,所有违反党纪的现象,所有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现象,都会损害人民的利益,不利于党的事业。因此,对于任何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决不能听之任之,而必须坚决与之作斗争,对其中情节严重恶劣者,必须由纪律检查机关检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规党法的尊严,才能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才能不断巩固我们党,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当前,我们全党工作的重点正在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我们党能不能担当起这一新的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一个带关键性的问题,就是要看我们能不能把党整顿好、建设好。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一定要健全党规党法,整顿党风,严肃党纪,把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的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恢复和发扬起来。一定要看到,林彪、“四人帮”对我们党的破坏是极为严重的,他们在党内拉帮结派,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粗暴地践踏了党内生活的一切准则,严重地败坏了我们的党风。经过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大力拨乱反正,党风开始有所转变,但是问题远远没有解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的纪律废弛、党风不正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事件仍然不时发生。这种种现象的存在,涣散了我们党的组织,破坏了党和群众的亲密联系,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同时这也就说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好的党风,是一件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使党的工作重点顺利转移,我们一定要整顿党风,向违反党纪国法的不良倾向作斗争,重视纪律检查工作,把它作为巩固党、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好。

要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真正起到巩固党的作用,一定要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正确对待党内斗争。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党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进行党内斗争的正确原则。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们党内的斗争虽然也发生过某些偏差和错误,但是由于贯彻执行了这些正确的原则,偏差和错误很快得到纠正,党内斗争一般是正常的、健康的,成为团结全党同志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但是,后来党内逐渐发生了破坏这些正确原则的倾向,特别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不法的时期,这些正确的原则完全被破坏了,严重地混淆了党内错误和反革命活动的界限,混淆了党内是非的界限,采取了逼供信等多种多样的法西斯式的野蛮手段,因而扩大了打击面,伤害了大批好同志,破坏了党内团结。粉碎“四人帮”以来,通过广泛深入的揭发批判,党内斗争的好传统好经验开始得到恢复,但是也应该看到,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在这个问题上的流毒,还远没有彻底肃清,致使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遇到不少阻力。这次,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规定了纪律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这是完全必要的。各级党委和纪委应当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且把它们贯彻到我们党的日常生活中去。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光荣而又繁重的任务,既有大量的冤、假、错案的平反和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需要做,又要协助党委密切结合典型事件的处理,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传统优良作风的教育,搞好党风。很显然,仅仅依靠纪委本身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这些任务的。各级党委都应该重视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尽可能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方便的条件。要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派、有经验的同志担任这项工作,把各级纪委机关建设成为精干、得力和作风好的单位。如果纪委机关原则性不强,不勇于负责,敷衍了事,办事拖沓,衙门习气很浓,那就有负于党的委托,不可能完成党交给他们的任务。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广大从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一定会积极响应中纪委的号召,依靠全党同志,协助各级党委,为整顿好党风,为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选自1979年3月25日《人民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