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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论:必须扩大企业的权力

1979-02-19来源:人民日报编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这是我国经济战线为适应四个现代化所必须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

用什么样的管理体制,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之间的关系,这是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性质,上层建筑是否适应经济基础的问题,是解放生产力还是束缚生产力的问题。为了正确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提出了扩大企业权力的原则。大庆油田所以开发得这么快,生产搞得这么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石油部坚持了扩大企业权力的原则。无论是在油田基本建设方面,还是在原油生产方面,部里只抓几个主要指标,把相当大的权力下放给大庆油田。这就使得企业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下有了自主权。十多年来,林彪、“四人帮”疯狂煽动无政府主义,严重地破坏了国家计划,使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处于一种极不正常的状态。在这种混乱状态下,也就无法扩大企业权力。由于我们工作中的严重缺点和错误,也使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没有做好。

扩大企业的权力,是民主集中制在经济管理体制上的具体运用。在经济战线只讲集中统一,把生产单位的权力搞得很小,权都集中在上级领导手上,事无巨细,部管的企业要行文进北京,省管的企业要到省会请示,有时也得上北京请示批准。中央的一个部,地方的一个省,所属的企业那么多,而且离得那么远,这么干,无论如何也管不过来,管不及时,往往闹得该管的没有管,不该管的又多管,以致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官僚主义盛行,公文旅行,会议成灾。什么都管,但又管不过来;被管的厂矿企业事事听上级指示,件件等上级批准,结果只能是思想越来越僵化,框框越来越多,行动越来越缓慢。被领导的企业由于上级管得太多太具体,应该发扬民主的地方,不能真正的发扬。如果走向反面,只讲民主,把企业的权力扩大到不适当的程度,也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只能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扩大企业的权力。我们提倡企业有自主权,是在集中指导下的自主权。目前总的情况是自主权太小,权力过于集中;当务之急是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企业是以生产活动为中心的经济组织,它的活动是由固有的经济规律所支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才能有效率,有效能,有效果。我们把各项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现代化的轨道上来,就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别轻重缓急,有选择地采用世界上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使各方面的工作达到现代先进的水平。权力过于集中,往往是落后的管理方法的防空洞;依靠“长官意志”,违背客观规律,不讲效率,不求效能,不问效果,往往由此产生。要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步伐,就得下决心克服落后的管理方法。而把目前过于集中的经营管理权力,大胆下放给企业,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这正是克服落后的管理方法,加速四个现代化进程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措施。

扩大企业的权力,还能有效地把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精神和工作热情调动起来。若干年来,由于经营管理的权力过于集中,在企业的上面设了一道又一道的关卡,实际上成为限制企业积极性的“婆婆”。这一层又一层的关卡,把企业的主动精神卡掉了,把抢时间争速度的积极性卡掉了。企业失去了主动性,只能是上级领导机关的一只算盘珠,拨一拨动一动,不拨就不动。这种情况,对我们面临的加快四个现代化的速度是十分不利的。实现四个现代化,要引进设备办新工厂,也要用现代技术改造我们原有的老企业。无论是建设新厂还是改造老厂,都需要发挥企业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各种管理人员、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精神和工作热情。搞现代化,是用目前我们还不了解、不熟悉、没有掌握的世界上许多崭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来武装我国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如果仍然象过去那样,以层层关卡束缚着工厂的手脚,削弱工厂经营管理的主动权,那末,大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闯将,就很难涌现出来。

扩大企业的权力,企业就有可能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及时地实事求是地解决现代化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问题。企业与企业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情况千差万别。用同一办法解决所有企业的复杂问题,是不可能的。我国这样一个大国,东西南北中,几十万个企业,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对这么多的企业实行“一刀切”,不产生主观主义才怪哩。既然情况是千差万别的,企业就应当根据国家制定的原则,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处理自己的问题。

当前,企业迫切需要扩大哪些方面的权力呢?要给企业独立核算权。企业只应由一个主管单位领导,不能有一个指标就增加一个上级。上级不给企业必要的生产条件,企业有权拒绝接受任务。任何上级无权随意向企业布置计划外的生产任务。总之,属于企业职权范围内的事,上级要放手让企业去办,不得乱加干涉;属于上级办的事,上级要负责办好,不能推给企业。为了保证计划的完成和供产销的銜接,要普遍推行合同制度。违反经济合同的,要赔偿损失和交纳罚款。要扩大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力。任何上级不准随意抽调和动用企业的资金、材料、设备、产品和人员。要建立资金交利息的制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企业经营得好,国家得到好处,工厂和职工也应得到好处,而且经营得越好,工厂和职工得到的好处就应该越大。有了这个权力,就破了一个吃大锅饭的老观念、老习惯。我们绝不能不管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如何,使各企业职工都享受同样的待遇。那样办是不利于鼓励先进的。按劳分配的原则,不仅要体现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差别,而且要体现企业之间的差别。职工的收入,不仅和个人的劳动情况相适应,而且和所属企业对国家的贡献相适应。企业有了自主权,就可以促使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企业办成先进企业。把企业职工的福利和奖金的多少,同企业经营好坏联系起来,真正做到使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

对扩大了的企业的权力,各企业必须正确地运用,决不要滥用,更不能违反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这些和我们所说的扩大企业权力没有丝毫的共同之点。

扩大企业权力是一个新的问题,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只要我们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团结一致,同心协力,中央、地方、企业、工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就一定可以充分发挥出来,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选自1979年2月19日《人民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