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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

1979-01-26来源:人民日报编辑:

加快农业发展速度,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为了尽快地把农业搞上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发点首先是要发挥我国七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这些重要的政策,体现了我们党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几亿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证他们的民主权利;体现了农民真正是集体经济的主人。持续地、稳定地执行现阶段农村各项重要政策,对于发挥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速度,必将产生巨大的作用。

党的三中全会重申和充实发展的这一系列重要政策,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是有曲折的,前一段比较快,后一段比较慢,有些地方甚至下降倒退。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几年,由于我们坚决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妥善地处理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使这一涉及几亿农民的

生产关系的大革命,稳定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一九六二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即“六十条”)颁布以后的几年,我们党在农村的正确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迅速扭转了三年困难时期的被动局面,使农业很快得到恢复,并有了新的发展。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时期,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遭到了十分严重的破坏,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好些地区甚至下降倒退。粉碎“四人帮”以来,凡是认真肃清林彪、“四人帮”极左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和影响,切实落实党的政策的地方,农业生产形势就迅速好转。去年,在解放以来罕见的大旱灾面前,有些省区能够战胜灾害夺得增产,或者减少了损失,也是由于党的政策的威力充分发挥了作用。实践证明,我们党的这一系列政策在农村已经深入人心,受到亿万农民的热烈拥护。政策落实了,群众就高兴,生产就顺利发展。正如华国锋同志所指出的:这些政策是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巩固和壮大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正确政策。

二十多年来,我们的农村政策遭到破坏的时间比得到认真执行的时间长得多。值得深思的是:林彪、“四人帮”这一小撮为什么能够有那么大的能量,把农村政策破坏得范围如此广,时间那么长,危害程度如此严重,今天割“资本主义尾巴”,明天搞“穷过渡”,把好端端的农村闹得鸡犬不宁?粉碎“四人帮”已经两年多,有些地方为什么不但继续搞那一套极左的东西:批判定额管理,取消评工计分,取代集市贸易,限制家庭副业,没收自留地,搞“穷过渡”,等等,而且公然攻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是对农民的“让步”,是“行小惠”,诬蔑群众和干部要求落实政策的呼声是“吹冷风”,搞“倒退”?根本原因就在于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是一条极左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他们打着红旗反红旗,很容易欺骗一些人。长期以来,有些地方不断地反对什么右倾,反对什么复辟,大批所谓的资本主义,折腾个没完没了,实际上他们所反对的、所批判的就是党在农村的正确政策。这就把是非完全颠倒了:破坏政策的行为,被认为是革命的行动,破坏政策的人受吹捧,被提拔;认真执行政策的人,则被认为是老右倾,老保守,搞复辟倒退,走资本主义道路,挨批挨斗,罢官撤职。这些极左的说法和做法,使很多干部产生了程度不同的“恐右症”,使林彪、“四人帮”破坏农村政策的罪行在不少地方受不到有力的抵制,甚至畅行无阻。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好些地方对“四人帮”的极左流毒没有认真揭批,“‘左’比右好”、“宁‘左’勿右”的精神枷锁仍然禁锢着不少干部的思想。有些人因为搞惯了“左”的一套,甚至因此扬名得利,现在要他们来批极左,当然不容易转过弯子。有些人接受多少年的经验教训,总把在政策问题上的拨乱反正看做是冒风险的事情,怕再反右。这就是当前落实党的政策的最大的思想阻力。当然,前些年有的地方确实也存在一些很右的东西,在“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横行的地方,他们大搞分田单干,投机倒把,盗窃国家或集体财产,贪污腐化等等,那才是真正的在复辟资本主义。对于这些真正右的东西,理所当然地要进行批判,要坚定不移地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发展集体经济。

落实农村政策是广大农村干部和社员群众的迫切要求,但也有不少同志还心存疑虑。他们担心现在强调落实政策,不过是解决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的“权宜之计”,几年之后,农业生产情况好转了,会不会又来一次反右倾呢?这种余悸是有根据的,这是农村政策多

次反复的结果,也是“恐右症”的另外一种表现。应当承认,这样反复的现象的确是有过的,这主要是林彪、“四人帮”干扰和破坏所造成的,我们必须挽回长期以来这种失信于民的影响,防止“左”倾复活,坚决采取措施落实党的政策,取信于民。

首先要治好破坏党的政策的“‘左’比右好”,“宁‘左’勿右”的顽症。这种顽症已经害得我们吃够了苦头,教训特别深刻。建议各级党委,广泛地发动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开动机器,认真地总结多年来的经验教训,肃清这种“左”比右好的流毒,使干部和群众从自己的亲身经历看一看“左”究竟是比右好,还是同样的害国害民?同时,也应该联系实际,具体分析一下,过去批判的所谓右倾,究竟是真正的右倾,还是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政策?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分析一个社、一个队,甚至一个农民家庭的具体的经历,来认清极左的危害,也是对林彪、“四人帮”搞极左的反革命活动的有力批判。只要把极左批透了,划清了界限,统一了认识,有了共同的思想基础,我们就能够持续地稳定地执行党的各项政策。

要取信于民,必须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在执行政策问题上,一定要是非分明,赏罚严明。要表扬那些执行政策的模范,要表扬那些敢于同破坏党的政策的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分子。对于那些横行霸道、破坏党的政策、投机取巧、升官发财的典型,要坚决予以揭露、批评和处分。粉碎“四人帮”以后,对现阶段农村的各项政策,党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和社员群众的经济权利受到新宪法的保障,我们正在通过健全法制来保证各项重要经济政策的实现。对于那些继续严重破坏党的政策的人,必须绳之以党纪国法,而不能纵容姑息,否则,我们的政策就不能取信于民。

落实政策事关社员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各地应当在春耕大忙之前,把党的各项政策原原本本地向群众宣传讲解,让党的政策和广大群众直接见面。把“武器”交给群众,把亿万农民群众动员起来,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使群众敢于起来抵制、批评、揭发和控告那些违反党的政策的人和事,直至使他们改正错误为止。这是我们持续地、稳定地执行农村政策的最有力的保证。

(选自1979年1月26日《人民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