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结束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一个伟大的战略转移。为了保证这个转变顺利实现,我们一定要把揭批查的群众运动结束好,做到善始善终。
在我国八亿人口中开展的揭批林彪、“四人帮”这场政治大革命,吸取了历次政治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发展迅猛而又健康,进行得很有秩序,很稳妥,很成功。这场斗争,历时两年多,经历了三大战役,揭发、批判、清查结合进行,每个战役各有重点,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大多数地区和单位做到了以下六条:第一、查清了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查清了“四人帮”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第二、联系实际,批判了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和反动思想体系,从根本上分清了路线是非;第三、整顿了各级领导班子,清除了那些参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骨干分子,有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加强,同时帮助那些在反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斗争中犯过政治错误的干部,使他们认识并决心改正自己的错误;第四、由于林彪、“四人帮”迫害造成的大批冤案、错案、假案,已经和正在积极地进行平反、纠正,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第五、遭到林彪、“四人帮”破坏的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传统和作风,正在恢复和发扬;第六、实现了安定团结,加强了组织性和纪律性。这样,我们就从根本上扭转了林彪、“四人帮”造成的严重局面,扫清了阻挡我们前进的最大障碍,为新长征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全国大多数地区和单位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基本结束了。但是,也还有不少遗留下来亟需解决的问题,例如清查工作的收尾,犯错误的人的结案,冤、错案件的平反,以及某些干部政策和经济政策的落实,等等,都还需要我们花力量继续进行细致的工作。尽管揭批查不是中心工作,不是第一位的工作了,但是仍然应当把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继续抓好。至于那些落后的地方和单位,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然应该把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摆在第一位。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运动开展比较晚、比较慢,甚至刚刚揭开盖子。还有的是运动走了过场,做成了夹生饭。在那里,林彪、“四人帮”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还没有查清,被林彪、“四人帮”颠倒了的思想、路线、政策方面的是非还没有分清,领导班子还没有整顿好,相当多的冤案、错案、假案还没有得到平反和纠正,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还受到压抑,心情很不舒畅。这些问题不解决,把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就不具备条件。你要草率收兵,仓促转移,群众也是不答应的。在这些地方和单位,还是要把主要力量用在揭批查方面,加强领导,切实抓紧。否则,留下“震源”,后患无穷。当然,这段时间不能拖得过长,拖长了不利于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在全国胜利的形势下,这些落后的地方和单位,只要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改变面貌,解决问题,并不需要很长时间。当地的领导同志要认真地想一想,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和单位都在新长征路上迅跑了,你们那里还能够继续松松垮垮、拖拖沓沓吗?难道不应当急起直追,迅速改变落后面貌,跟上全党全国人民前进的步伐吗?这些地方和单位的上级党委,应该采取坚决措施,切实督促检查,帮助他们把这场必不可少的政治仗打好,决不能放任自流,不了了之。
清查工作没有搞彻底的,一定要搞彻底。与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没有讲清楚的一定要讲清楚,没有查清楚的一定要查清楚。有些地方,象《于无声处》中的何是非、唐有才式的人物还没有清查出来,还混在我们的领导班子里,那是不行的。当然,所谓讲清楚,查清楚,并不要求所有的细微末节都搞得那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只要把主要问题的基本事实和主要情节讲出来了,自己在这些问题上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态度如实地说清楚了,对自己的错误有了认识,愿意改正,就可以了。有些事是“四人帮”当道时由他们假借名义,由上面统一布置做的,不少同志执行了,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这些同志,这类事情就不要再去追查了。
对人的处理要持慎重态度。定案的事实必须准确无误,经过反复调查,反复核实。结论必须实事求是,恰如其分。要允许犯错误的人申辩,并且严肃认真地对待他们的申诉意见,不要轻易给人戴帽子、开除、法办。对于极少数违反“三要三不要”的基本原则,参与了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严重违法乱纪的分子,一定要彻底揭发批判,以至给以党纪国法的制裁。对于大多数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原因,执行错误路线和上级的错误指示,而犯了这样那样错误的同志,包括犯了严重错误的同志,主要是加强思想教育,启发他们自觉地进行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鼓励他们努力做好工作。要特别注意保护那些基本上对党忠诚,有能力,有干劲,有成绩,但又犯了错误,甚至犯了严重错误的同志。对这些同志,既要作适当处理,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取得群众的谅解;又要鼓励他们大胆工作,在工作中继续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总之,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全面地历史地看待每个犯错误的同志,坚持批判从严,处理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从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共同为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发工作,贡献力量。
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要继续抓紧。这项任务的工作量还很大。即使是运动进展得比较快的单位,也不是都已搞完了。为了使全党全军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地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必须加快这项工作的进度。解决历史上遗留的一些重大问题,重新评价一些领导同志的功过是非,三中全会已经做出了样子。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落实党的政策。这些案子拖的时间够长了,现在,是非界限很清楚,是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再也不应当拖泥带水、犹豫不决。对于应该平反纠正的案件,如果以种种借口不予平反、纠正,或者故意刁难、硬留尾巴,使得受迫害的人仍然受害,这是继续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
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和反动思想体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批判,更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大规模的揭批查的群众运动,作为一个阶段是结束了;少数运动落后的地方和单位,也用不了很长时间就可以结束。但是,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并不会因为运动的结束而自然消失。它仍然存在于不少人的头脑中,阻碍他们正确地认识和处理问题。为什么一些同志思想僵化,胆小怕事,连一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不敢坚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还没有冲破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禁区,还戴着他们的精神枷锁。这些禁区不冲破,这些枷锁不砸碎,我们就难以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从思想上、理论上、路线上彻底批判林彪、“四人帮”,仍然是我们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后的批判,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人们在新长征中的思想实际。批判要讲究实效,真正帮助人们从思想上分清是非,不要大轰大嗡,追求形式。
一项工作在结尾的时候,往往容易松劲。揭批查的群众运动,也要坚决防止这种现象。这个运动开头是好的,中间也很好,现在的问题是要把结尾工作做好,真正做到善始善终,使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成为我们党历史上分清是非、教育干部、团结同志、争取胜利的新的典范,保证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在新的基础上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实现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向着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前进!
(选自1979年1月5日《人民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