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2011年4月25日讯】(记者刘薇)因“讨伐许宗衡”事件成为焦点人物的“高层内幕作家”师东兵涉嫌诈骗一案(本报去年9月14日曾报道)已有一审结果。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认定师东兵诈骗了8人共计344.5万元,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师东兵不服,已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假领导旗号诈骗344.5万元」
现年61岁的师东兵曾用名师春袖,出生于山西省定襄县,大专文化。自1970年以来,师东兵发表或出版了多部政治性长篇纪实文学,称自己采访过多位党和国家前领导人。在法庭受审时,他自称作家,曾是山西省侯马市文联副主席。
师东兵真正被广泛关注,与原深圳市长许宗衡有关。2009年7月,在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后,出现了“作家师东兵讨伐许宗衡”事件。师东兵发文称,自己向有关部门揭露过许宗衡,暗示许的落马也有其一份推力。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此后,数位前领导人子女对师东兵的“纪实文学”和政要访谈录提出强烈质疑,指其编造访谈情节、虚构历史内情,影响了这些前领导人的形象。
师东兵此次被一审判刑,也与他自称与高官熟络有关。据市二中院一审判决查明,2004年至2006年间,师东兵虚构自己认识国家或者地方领导,以办理职务升迁、项目审批、购买便宜汽车等为诱饵,骗取了8名被害人共计344.5万元。
「否全部指控庭审辩称受陷害」
记者了解到,被师东兵诈骗的8人中,有3人是为了办理职务升迁,分别为原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空中管理局副局长周某、原深圳市土地开发中心党委书记李某、北京银行副行长刘某;被骗金额分别为85万元、73万元和6000元。其他5人均为商人,有的找师东兵帮要厂房拆迁款,有的想让他帮忙审批项目,还有的想通过他帮忙买便宜汽车,各被骗走10万元到120万元不等。但最终,这些事情都没办成。
受审时,师东兵对指控全部否认,称诈骗的事“纯粹没有”、“完全是陷害”。他否认自己向被害人说过可以办理职务升迁、项目审批和购买汽车的事,对于被控诈骗的钱款,他称有的是对方帮忙兑换港币的,有的是对方答应给他的,还有的原本就是他自己的钱。
此外,师东兵还否认自己虚构认识国家或地方领导,称自己与他们“就是好朋友”、“当然认识”,和许宗衡更是“相当熟了”。其辩护律师则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宣告师东兵无罪。
「符犯罪要件一审被定诈骗罪」
经过审理,市二中院一审认定师东兵诈骗罪名成立,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对于师东兵所提没有诈骗8名被害人的辩解意见,法院认为,经查,在案有多名被害人的陈述及证人证言均能证明师东兵谎称认识国家和地方领导,实施了以办理职务
升迁、项目审批、购买汽车等为诱饵的诈骗钱财行为,师东兵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师东兵所提辩解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据悉,师东兵被抓获后,在案扣押了实际为师东兵所有的奔驰车一辆,冻结了师东兵名下的密云县茉莉山庄一套别墅及师东兵与他人共有的广州市一套住宅。法院认为,鉴于在案扣押物品之变价款足以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对师东兵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师东兵有期徒刑15年。
宣判后,师东兵不服,提出了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北京市高院二审中。
(该文节选摘自2011年4月25日《京华时报》)